医用边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0-25
项目概况
南通市口腔医院医用边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前寄达响应文件。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口腔医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医用边柜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SKQYYCG2022044;
2.项目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医用边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需求的医用边柜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20天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启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邮寄至指定的接收地点。
请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寄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2022年11月3日前寄达(注:只接收EMS或顺丰,以寄达签收时间为准);
3.收件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收件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5.收件人:盛凯,联系电话:13912293079。
五、开启
1.结合当下南通市崇川区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不见面开启,有意愿参与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2.时间: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
3.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2.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在项目开启和评审的全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项目的组织者,将按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与供应商授权代表通过电话进行实时联系,并以指定邮箱“ntgh201388@163.com”作为开启和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电子版文件传送地址,如就有关事项做出的解释或澄清、评审过程环节的结果告知、最后报价及其解密密码的提交等。
3.在项目开启和评审的全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载明的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法人代表或自然人或其被委托受权人及其联系电话,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最后报价和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电话交互时,参与电话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自然人或其被委托受权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该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且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4.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电话指令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项目开启和评审磋商全过程提问(提疑)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包含无效响应的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13-89898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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