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口腔医院关于调整核酸检测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1-09-30


各位患者及家属: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小组《关于强化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21]28号)文件要求,结合近期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核酸检测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门诊患者核酸检测要求:

1.各科室门诊手术患者(包括但不限于种植体植入、牙周手术等在内的门诊手术患者)手术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1次。

2.急诊手术患者,根据救治需要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

3.普通门诊患者中,出现“十大症状”的患者,根据诊疗需要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

二、住院患者核酸检测要求:

1.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入院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1次。

2.住院患者中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根据诊疗需要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一次。

3.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互认。

三、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1.采样地点:跃龙南路36号医院大门外往西20米

2.采样时间:

(1)10月1日-10月7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6:30。

(2)10月8日起:上午08:00-11:00,下午14:00-17:00。

3. 报告出具时间:

(1)国庆假期10月1日-10月7日及日常周一至周六采样者,次日09:00后出报告。

(2)周日采样的次日15:00之后出报告。

(3)特殊时间段以咨询采样窗口人员为准,可在国家防疫行程上、苏康码核酸检测上查询检测结果。

4.核酸检测挂号方式:院外预约患者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缴费后,直接至采样点进行采样。(关注“南通市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门诊服务”,选择“核酸检测”挂号缴费)来院就诊和住院患者由接诊医生开具医嘱,窗口缴费后至采样点出示缴费凭证进行采样。

 

                                    南通市口腔医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