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成交结果公告
2021-06-02
一、项目编号:NTSKQYYCG20210030;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
三、公告日期及媒体:2021年5月21日在在“南通市口腔医院网(http://www.ntskqyy.com/)通知公告栏内”内发布;
四、定标日期及地点:2021年6月2日在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幢二楼视频会议室定标;
五、成交信息:
1.“线下实体”供应商名称: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通山姆会员商店;供应商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深南路69号。
2.“线上电商”供应商名称: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襄阳南路218号8层。
3.成交金额:项目采购节日慰问品年度资金人民币1200元/年/人。
六、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职工节日慰问品;
2.服务范围:
(1)项目采购节日慰问品年度资金由端午节人民币400元、中秋节人民币400元、2021年春节400元组成。
(2)商品以有形提货券(或数字形式)的形式发放,发放人员约365人,按实际人员数量结算。
3.服务要求:
(1)需求慰问品的节日3个,分别为端午节、中秋节、2021春节(注:合同履约期内以此类推。)。
(2)提货券(或数字形式)购买不限定商品(食品、生活类用品范围内),享受同时期店内各种优惠、促销活动,正常的购买商品的退换货服务。
(3)提货券(或数字形式)的使用有效期:1个月。
(4)成交供应商“线下实体门店”或“线上网站”需要会员卡方可购物的,本次采购项目提货券(或数字形式)须视同会员卡,具有会员卡的同等使用效应。
4.服务时间: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3个年度,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服务标准:
(1)供货期年度职工节日慰问商品“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分三次供货,均以每项节日前的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均按南通市口腔医院采购中心统一要求执行。
(2)商品供货方式:线下实体供应商的商品“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及其数量,均按南通市口腔医院采购中心统一要求执行,包含送货上门的服务等;线上电商的商品“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可以是数字形式(具体按合同中的采供双方约定。),其数量和方式均按南通市口腔医院采购中心统一要求执行,包含数字商品的送货上门等服务。
七、磋商小组名单:蒋明、黄楠、洪巍、陆晓菲、葛媚娜。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
联系人:秦炳星;
联系电话:1801288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十一、附件:无。
南通市口腔医院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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