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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THH2022059(LX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口腔)医院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2.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六条第2点“定期储蓄1年期利率报价”的评审因素未:一年期定存利率按报价当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向上“计算(即加BP基点)”后与LPR相比,上升幅度不得小于30%,且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评审标准为上升幅度<30%的不得分,上升幅度≥30%得基准15分,按区间得分率计算得分,计算公式:利率指标得分=15+(某银行投标利率上升幅度-30)/(最高上升幅度-30)×15
现予以更正为:一年期定存利率(含大额存单)按项目开启当日,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报价,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25个BP基点”的得基础分15分,达不到的,此项不得分。计算公式:利率指标得分=15+(某银行遴选响应报价利率最高增加BP基点-25)/(遴选响应报价利率最高增加BP基点-25)×15
2.2原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三条(三)项第1、2、3点报价利率表(格式),现予以更正,具体见本更正公告的附件。
2.3原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1时至2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2时,开启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2时整。现予以更正为开启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2时整。
3.更正日期:2022年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条款按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执行。
2.本公告和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以及与本公告更正事项相关,但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3.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
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
地址: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
联系人:单莉,沈海波;
联系电话:0513-89898885/89898893。
2.遴选代理机构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