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手机器械年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成交结果公告

2021-09-01


一、项目编号:NTSKQYYCG20210056;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牙科手机器械年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公告日期及媒体:2021年8月26日在“南通市口腔医院(http://www.ntskqyy.com)→医院动态→通知公告栏”内发布;

四、定标日期及地点:2021年9月1日在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幢二楼视频会议室定标;

五、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南通佳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西路249号紫阳开心公寓2118室;

3.成交金额:年度维修服务按成交人的“维修设备器械零部件报价清单”中的“各部件报价”下浮1% 执行。

六、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牙科手机器械年度维修服务;

2.服务范围:提供项目维修服务需求的技术规格、材质、数量、技术要求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维修服务,确保设备完好使用。

3.服务要求:

(1)平时日常定期检修维护,出现故障小修由服务供应商全权处理,医院整体打包给服务供应商,不另外支付费用。

(2)对于设备器械维修涉及“项目需求维修设备器械的零部件清单一览表”外的零部件,由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上报,由采购人决策后再做处理,涉及费用专项专款另行计算并支付。

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年(即36个月)。

5.服务标准:具体的维修服务技术要求、维修服务过程要求、维修服务整体要求,以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五、六、七、八条规定的内容为准。

七、询价小组名单:张燕萍、李丰升、洪巍。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人须缴纳代理服务费,计费按照¥3000.00元一次性计收。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二次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下午2时整,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仅为1家,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宣布本项目的第二次询价采购终止。

2.本项目原采购方式是参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且本项目在历经第一、二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参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在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情形下,经本项目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批准,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仅1家的情形下,按项目第二次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七条载明的条款,现场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继续进行本项目的第三次采购活动。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

联系人:秦炳星;

电话:1801288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十二、附件:无。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