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太阳能设备年度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SKQYYCG20210054-2;
2.项目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太阳能设备年度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年度维护服务人民币5万元/年;
5.最高限价:年度维护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5万元/年;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其南院、北院的太阳能设备所需的年度维护进行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年(即36个月);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太阳能生产企业或空气能企业的售后服务授权书,且具有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竞争性谈判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项目开启前,到“南通市口腔医院(http://www.ntskqyy.com)→医院动态→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时间:2021年9月1日下午2时至3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下午3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幢二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9月1日下午3时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幢二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南通市口腔医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
联系人:秦炳星;
电话:1801288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